司尔特(002538)被预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任强数字能量学 2 0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026年3月28日,安徽省司尔特(维权)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司尔特 ,代码:002538)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查明 ,司尔特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 、虚构工程建设业务,导致2021年 、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司尔特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路发)与陕西某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编制虚假的台车掘进合同及结算单 ,虚构台车掘进业务 。贵州路发支付工程款34,704,330.19元 ,会计核算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贵州路发与浙江某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某巷)、温州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某泰)、福建某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某辉)等3家公司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上述3家公司未向贵州路发提供工程业务服务,为虚假工程建设业务 。贵州路发支付31,202 ,311.57元,会计核算时将温州某泰 、福建某辉相关工程业务在2021年计入营业成本,将浙江某巷相关工程业务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

  上述事项导致司尔特2021年虚增资产45 ,804,036.78元,虚增利润总额45 ,804 ,036.78元。此外,上述工程建设业务在会计核算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年度摊销 ,导致司尔特2023年虚增营业成本17,348,548.49元 ,虚减利润总额17,348,548.49元 。

  二、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 ,导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司尔特向安徽某合农资有限公司、凤阳县某顺农资有限公司虚假采购尿素,虚增营业成本18,960 ,270.89元。司尔特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景德镇市某丰农资有限公司 、宣城市某信农资经营部等17家经销商虚假销售有机肥,虚增营业收入9,502 ,925.00元 。上述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导致司尔特虚减2021年利润总额9 ,457,345.89元。

  综上,司尔特通过开展虚假工程建设业务、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 ,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导致司尔特披露的2021年年报、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度虚增利润总额36 ,346,690.8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76%;2023年虚减利润总额17 ,348,548.4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 。

  故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拟决定:对司尔特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之前,2025年4月22日 ,司尔特发布《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查明,司尔特存在以下违规问题:2021年至2023年,司尔特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与贵州开阳某劳务有限公司 、贵州开阳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贵州某劳务有限公司、浙江某建工有限公司 、温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务工程业务及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台车掘进业务不真实 ,成本费用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规定。

  公司相关情况说明显示:2023 年底 ,公司管理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金某辉、黄某利等部分原管理人员存在虚构成本 、费用套取公司资金的情况并向宁国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报案,公司已于2024年1月18日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2025年1-3月,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发现《决定书》所述违规问题 ,《决定书》所述违规问题主要发生在2021年度,2022-2023年度涉及金额相对2021年度较小 。

  2025年9月2日,司尔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民法典》 、《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

  由于司尔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预处罚 ,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司尔特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 ,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宋一欣律师专栏)

  宋一欣律师认为,司尔特案的索赔条件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21日期间买入司尔特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5年4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可以办理索赔登记。(司尔特维权入口)

  ★(律师对本案的提示与说明)

  1.上述提示的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 。索赔的最终条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结论进一步调整,并以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决所认定的法律时点 、赔付对象、赔付范围、赔付标准 、会计计算方式为准。

  2.以行政处罚决定为特征的前置条件取消后 ,投资者虽然可以直接诉讼,但由于调查手段有限,以立案调查通知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作为直接诉讼的依据起诉存在败诉的风险 ,所以,我作为专业律师提示投资者:行政处罚决定仍然应当作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

  3.在拟提起的民事侵权诉讼案件中,上市公司退市与否 ,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侵权诉讼的进程 ,但有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 。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会较大。如发生代表人诉讼,您可以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加入或退出。

  4.投资者索赔登记或预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3)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等至今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本文由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供稿 ,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 。宋一欣律师,1992年起律师执业,现为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服务领域主要包括资本市场 、证券市场、金融市场的法律服务及投资者/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执业至今 ,为10000余件/起证券诉讼事务或股东纠纷事务提供过法律服务。编著有《证券法原理与实务》、《证券民事赔偿实务手册》 、《股市维权》 、《中国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司法裁判文书汇编》、《董事责任保险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书籍 。执业证号:13101199210628065)

司尔特(002538)被预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第1张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